《我在岛屿读书》热播,余华说读鲁迅要读《孔乙己》。

翻开书再读一遍孔乙己。
第一次读孔乙己还是初中学生,初中的语文老师四十多岁,白白净净,个子高微胖,一脸的和善,性格温和。
她不是我们的班主任,也不太会用纪律去约束这些年少轻狂的初中生。
上课铃响了来,下课铃响了走,有几次调皮的男同学不听讲,她训斥了几句,自己的脸却红了。
那节课她来讲鲁迅的《孔乙己》,比较别的初中课文,《孔乙己》故事性很强。

文章以一个12岁的小男孩的视角写一位旧时读书人,这个小男孩是酒馆温酒的小童,因为看上去样子太傻,掌柜的怕他伺候不好店里有档次的客人,真正的穿长衫的读书人。
这个12岁的小童被派到门口打酒,专伺候穿短衫的力工。
打酒可是个技术工种,要在这些穿短衫的人眼皮底下神不知鬼不觉得往酒里羼水,这小童显然不能胜任,买酒的钱都是血汗钱,穿短衫的瞪着眼睛提防这些小把戏呢。
于是干了几天,掌柜的显然不满意,可送这小童来的介绍人显然不是掌柜能得罪的起,所以只让他负责温酒。
就这样的小童,也是看不起瞧不上孔乙己。
孔乙己给自己的定位是读书人,所以他穿长衫,可他又觉得自己的社会地位并不扎实,所以他有钱买了酒买了菜也是站在柜台边和穿短衣的一起喝酒。

小童讲述了两次孔乙己来酒馆喝酒的过程,第一次排出九文大钱,我们语文老师讲到这,用大姆指在讲桌上演示了一下排的动作,一个一个按在柜台上,按九下,孔乙己的这个动作有点炫耀,有点得意,在只能点酒的穿短衣的人群中,点了两碗酒和茴香豆,可这炫耀和得意瞬间就让穿短衣的击破:“孔乙己,你又偷人家东西了?”
孔乙己 马上慌乱,涨红了脸,青筋暴起:“窃书不能算偷书,读书人的事,能算偷吗?”
孔乙己的字写的好,抄书应该能有些收入,可孔乙己好吃懒做,做几天就连人带书全消失了,抓住了打一顿,换了钱喝酒。
小童在众人的嘲笑里也学会了慢怠孔乙己,连茴香的茴有四种写法都没耐心听完,白白浪费了孔乙己的学问。
至那次之后,孔乙己已经很长时间没有钱,因为他很长时间没来了,酒馆的粉板上写着孔乙己还欠19文钱。
再次见到孔乙己是冬天,小童穿着棉祆,靠着火正合着眼,听着一个极低的声音:“温一碗酒。”

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断了腿,丁举人是什么人,他偷的么吗?孔乙己真去偷了,被抓住写了认罪书打到半夜。
孔乙己穿着夹袄,两条断腿盘在蒲包上,挂了绳套在肩上,用手走来。来酒馆喝碗酒。
在大家的嘲笑声中,孔乙己从破衣里摸出四文大钱,放在小童手上。
一次排九文大钱,要温两碗酒,一碟茴香豆,一次摸四文大钱,只温一碗酒。
孔乙己肯求酒馆老板:“不要取笑。”可老板
还是笑了,喝了酒,孔乙己走了。
酒馆里粉板上的19文钱一直没擦掉,世间没有了孔乙己。
小童说:孔乙己是酒馆里品行最好的,喝酒不欠钱,偶尔欠了过几日也会来还了,擦掉孔乙己的名字。
可见孔乙己对自己的品行还是爱护的,可这品行终究还是没保住,鲁镇小酒馆的粉板上孔乙己的名字一直留着。
初三时只记得老师讲的很兴奋,特别是对于两次孔乙己来酒馆时不同动作显示了不同状态,于是记住了孔乙己。
可我们都同在12岁小童的角度去观察孔乙己,小偷,懒惰,虚荣,像个要饭的,是个该被嘲笑的人,于是我们笑着然后遗忘。
再读孔乙己,内心一片悲凉。
孔乙己是孤独的,他处在长衫和短衣之间,受着长衫的鄙视,短衫的嘲笑,他没反击过谁,却温柔赤诚的对待馋他茴香豆的孩子们。
“不要取笑。”是他恳求酒馆老板,还是恳求命运。
孔乙己在嘲笑中来,在嘲笑声走,最后一次费尽全力来酒馆的孔乙己,只为喝一碗温酒吗?
死是命运结束了对他的嘲弄。
经典就是二十岁时没和他相遇,四十岁也会和他相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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